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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石狮市委宣传部长受贿被判刑

1998-08-2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福州8月24日电泉州市中级法院近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石狮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林传进有期徒刑10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

法院审理查明,1992年初,菲律宾某公司与石狮市有关部门洽谈合作市侨联大厦改建项目,当时担任石狮街道办事处书记、主任的林传进参与了改建项目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。1993年10月,林传进在家中收受当事人蔡某贿送的人民币12万元。案发后,林传进的亲属已清退了全部赃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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